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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TVOS 4K IP型智能机顶盒方案设计与试制”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江苏有线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TVOS 4K IP型智能机顶盒方案设计与试制”(采购编号:JSCNYJY-CG-CP-20151225-004)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实现以下内容:
1、完成TVOS 4K IP型智能机顶盒软硬件设计方案;
2、基于设计方案试制200台机顶盒;
3、在江苏有线网络中进行试点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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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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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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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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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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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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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OS 4K IP型智能机顶盒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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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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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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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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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OS 4K IP型智能机顶盒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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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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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机顶盒必须包含HDMI线、遥控器、电池、电源适配器等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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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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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修期结束后每年维保费用不超过中标价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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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供应商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 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较大规模的技术支持能力及销售、售后服务能力,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常设机构(含总部),且在项目所在地配备不少于3名技术支持人员,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1年);如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尚未设立常设技术支持机构,供应商应承诺在中标之后1个月内设立常设技术支持机构,并在项目所在地配备不少于5名技术支持人员,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1年)。
4) 供应商须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审计的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表。
5)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7) 供应商在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领域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具有业界较为先进的研发成果,能够引领该领域技术发展的方向。
8) 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
9) 供应商和授权代表在谈判时须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供应商注册地检察院开据)。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江苏广电城24楼
售 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273号海院伯利兹科技园A1楼6F江苏有线技术研究院会议室。
购买谈判文件的银行信息
户名:江苏有线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帐号:125905606310701
采购人:江苏有线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江苏广电城24楼
联系人:管理部门-朱正超(13705195900, 025-83187753),需求部门-庄崟(131-8286-7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