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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媒体电视机顶盒优化改版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发表时间: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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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云媒体电视机顶盒优化改版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云媒体电视机顶盒优化改版

  项目编号:SJS15YF004000

  本项目的采购项分成以下两包:

  第一包:云媒体UI功能设计部分

  第二包:云媒体UI功能研发部分

  二、项目简介

  云媒体电视机顶盒优化改版是在2014年云媒体电视全省推广的基础上,基于市场部新的UI规划和各分公司云媒体电视使用经验,对云媒体电视机顶盒进行优化改版。

  研发云媒体电视机顶盒中间件全省统一软件,提升用户体验,满足各分公司本地化业务发展需求和各业务运营部门运营需要,提供新技术和新业务集成开发支撑,实现统一终端技术和统一业务支撑能力。

  通过UI改版后,可以更顺利推广云媒体,使云媒体成为用户喜欢用的一个品牌。同时,通过高效利用界面空间,使用户喜闻乐见的业务更直接地推荐给用户,提高用户的粘着度,减少用户的流失。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较大规模的技术支持能力及销售、售后服务能力,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

  4)供应商须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审计的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全套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包括制造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参与同一包。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代理供应商投标。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15日下午2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江苏广电城26楼会议室。

  采购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江苏广电城26楼采购管理部

  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采购部门-秦晋(025-83187815

  需求部门-姚辉军(13813012596),张一哲(139516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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