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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镇江雪亮点位增补服务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2025-08-28 08:56:00  

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镇江雪亮点位增补服务项目(三期)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镇江雪亮点位增补服务项目(三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润州区小龙山路万科蓝山146栋(镇江市公证处)三楼或通过邮箱zjzxfgs2021@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16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JSCNZJGS-(2025)公字第007号

2、项目名称: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镇江雪亮点位增补服务项目(三期)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建设“奔跑计划”中的泛在感知前端,实现全面提升重点目标动态掌控能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打造符合镇江特点的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项目具体实施要求见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1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项目工期:截止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或资格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第10条【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或资格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或者现场获取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03 ,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13:30至下午至17:30(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小龙山路万科蓝山146栋(镇江市公证处)三楼综合部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请转至

单位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镇江农商银行北府路支行

帐号:321102033101000000927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将上述盖章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zjzxfgs2021@163.com并电话并电话0511-85032899-800117321616986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916日北京时间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916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投商务广场A座21层

六、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

 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投商务广场A座21层

联系人:许经理         话:0511-84100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小龙山路万科蓝山146栋(镇江市公证处)三楼

联系人:刘同胜

联系电话: 0511-85032899-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同胜、闫晓颖、魏工

话: 0511-85032899-8001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本项目现场踏勘,参与投标单位需对维保现场查勘(包含区县),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招标方需求不相符的,招标方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