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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限天地  
翁同龢与光绪帝大婚记

 

  作者简介:胡燮敏,江苏常熟人,1952年生,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常熟市翁同龢研究会会员、常熟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翁同龢是同治、光绪帝的老师,两位皇帝的结婚,翁同龢都在任上。同治帝的大婚典礼是在同治十一年九月十五日(1872年1016日)举行。这年,翁同龢丁忧(守孝)在常熟老家,记载甚少。“是日恭遇大婚典礼,有司行庆贺礼。”因而,这里主要录翁同龢对光绪皇帝的大婚典礼及前后的记载。

  光绪帝是清代正常地举办大婚的最后一个皇帝。

  光绪帝的大婚典礼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正月二十七日举行,时年19岁。大婚典礼的仪式和礼节极为隆重繁琐。皇后选定后,要举行一系列的典礼;上年十一月初二行纳采礼;十二月初四行大征礼;正月二十六祭告天地、太庙;二十七日行册立、迎奉礼,同日行合卺礼;二月初二行朝见礼;初四行庆贺礼;初五行筵宴礼;初八行祈福礼——至此大婚礼成,整个大婚吉期,正月二十日起至二月九日止,共二十天。在这期间,除正月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九、二月初七这四天不计外,其余十六天内,“不理刑名,京外文武百官成衣蟒袍补服,常朝处衣朝服”,以示喜庆。大婚典礼的筹备工作,早在一年半以前就着手进行,并设立了专门机构——大婚礼仪处,专司大婚典礼一切应办事宜。

  翁同龢对光绪皇帝大婚典礼记载较为详细。早在光绪皇帝大婚前两年,即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四日记“是日懿旨大婚典礼”。五月廿一日,又记“昨日醇面奉懿旨,……著长春宫总管太监连英总司传办一切”。廿四日,在户部署里,为太婚典礼派员问题引起争论。“未正人署,两相国、熙君皆在,福公改拨款稿,余略去数字。江南司文(海)因大婚典礼未派江南司员,争之力,阎公语激烈,彼固争,并辞掌印”。对这次争吵翁同龢认为:“不值一笑也,文由御史回原衙门,不免意气用事。”光绪十四年五月初九日“昨日内务府大臣见起,懿旨宣谕,明年正月举办大婚典礼,应预备者即速预备。中人逃走者极多,令内务府严惩。首领高姓者,因与李莲英口角怨讪,将发遣矣”。六月十九日,“恭奉皇太后懿旨:‘皇帝典学,益臻精进,于军国大小事务,均能随时剖决,措置合宜,明年大婚礼成,应亲裁大政,着钦天监于二月内敬择归政吉期等因。’又恭读上谕:‘朕仰体慈躬敬慎谦抑之本怀,敬念三十年圣母为天下忧劳况瘁,几无晷刻可以稍休,抚衷循省,感悚交深。兹重申前命,朕敢不祗遵,惟念时事孔难,嗣后仔肩益重,尔中外大小臣工,各矢公忠,共襄治理,实有厚望焉。所有归政届期一切事宜,各衙门敬谨酌议具奏’”。

  纳采礼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二日,“是日(百官蟒袍补袿一日)纳采礼,奎润为正使,福锟为副使,龙亭十六座,午刻前往,余与孙兄于书房跪贺,面奏臣某某等跪贺皇上大喜”。

  纳彩礼这一天要设宴祝贺:“是日一、二品大员均与宴,余在殿内西边第一排第二坐,人坐,先饽饽桌,进奶茶,一叩,起于别屋少坐,再入座,海菜、燕窝等,饮酒一杯,一叩起,于庭中向北三跪九叩,即出。共八十桌,殿内二十桌、廊下十二桌,东边厢及院内四十八桌。大学士、六部堂官在殿内,余在外,昨日由内将坐次重排,发交掌仪司,行礼部已晚,故未知照各衙门也。”

  大征礼  十二月初四,“是日行大征礼,以李鸿藻为正使,嵩申为副使,彩亭一百廿座。午刻由东华门出”。

  光绪十五年正月廿四日,“辰初皇后妆奁始至,由东华门、协和门入后左门进乾清中门。皇亭一百座。无鼓乐,明日同,共二百抬。是日珍嫔、瑾嫔妆奁亦人,由后门入。是日太和殿演五日宴后父礼。”

  祭告天地、太庙  光绪十五年正月二十六“午正三入至太和殿前,登陛观节案、(约三尺许,黄纱笼之)册宝案。是日未初上诣慈宁宫行礼,(百官不从)升太和殿阅册宝,鸣鞭,王公大臣行三跪九叩礼,宣制,(执事及正副使跪听,王公百官不跪)毕,上还宫,大学士捧节授正使,由丹陛正中下,安于黄亭,册宝同,百官皆退,前数刻内务府大臣捧龙字金如意出太和门,安于凤舆内。行礼时正值西风大作,百官到者东班尚可.两班似少,恭迎之内大臣等十员朝服站班不行礼,朝服袿仍白风毛”。

  行册立、迎奉礼  正月廿七日,“子刻皇后受册宝,升凤舆,派出奉迎十大臣及步军统领等乘马随行,寅亥入宫。由史家胡同及东大街、长安牌楼、兵部街、江

  米巷、棋盘街,入大清门。子正大风,声如万骑,余等无差,亦无行礼处。……昨日抬妆奁之校尉赏银二干两。护送官每人小卷一”。

  行庆贺礼  二月初四日,“是日上大婚受贺,先率百官诣慈宁宫行礼,辰初预备,行礼时辰初三刻矣,至太和殿候,三刻许始行礼,宣诏如昨仪”。

  行筵宴礼  “初五日,是日太和殿宴后父及后族,百僚陪宴,本传午正,余于巳正入,见蒙古王公皆散归,知已停止,乃驰入问状,见戈什爱班及奏事太监,知上早间吐水头晕,因饮药避风不能诣前殿,无它疾。西边戏未停,听戏者照旧上,自初二至今日四日戏,御前大臣、军机、内务府及南斋潘公,内廷近支王公皆与。”初八日行祈福礼后大婚才算结束。初十日,“大婚后坤宁宫二日即移养心殿,养心殿之西曰体顺堂,皇后所居也。遇斋戒期,后居钟粹宫。以上中人所云,姑记之”。

  光绪皇帝大婚所需费用特大。翁同龢在光绪十三年五月廿一日记。“昨日醇面奉懿旨,大婚典礼著户部先筹画银二百万两,并外省预捐二百万两,备传办物件之用(所传各件均开明价值送礼仪处查核再行备办)”。光绪十五年正月二十日又记:“大婚提拨京饷银五百五十万两(部库三百五十万,外省二百万),内交进五百十万,划拨外省制办活计银二十七万,余银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七两零,又平余银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七两,现应交进银共四万九千七百二十五两零”。翁同龢是户部尚书,所需费用都要经他来办理,因此记载特别详细。

  在这次大婚典礼中,有些官员办事不力受到惩处。例如:光绪十四年九月廿八:“夜访芝庵,知今日有旨,礼部堂官司员交部严议,因大婚前期祭告本传前一日,仍误列前二日也。谕旨云:‘屡有舛误未加谴责,此次早经签示仍复不遵,有心贻误’云云。”

  有些官员则受到嘉奖:正月廿八日,“今日奉懿旨,以大婚礼成加恩王公及内廷诸臣并醇亲王,凡四道,臣同龢蒙赏花翎”。

  “孙家鼐头品顶带。松溎朝马。徐桐,子太保。童华头品顶。徐会沣、李培元议叙。王云锦四品顶,王仁堪、曹鹄勋五品衔。高钊中授侍讲衔。张仁黼、蒋艮、高庚恩皆六品衔。潘祖荫,子太保,徐黼朝马。李文田、吴树梅皆开列在前。礼部开复议分。工部加二级或一级。福琨,子太保,嵩申、师曾皆子少保。巴克坦布,头品顶。崇光,子郎中即补。三卿及左右总兵加二级。修道兵赏银一万两”。

  “醇王加头等、二等、三等护卫,共四人,加赏修葺府第银六万两,伊子载沣,载洵均封人八分公(沣镇国公、洵辅国公),载涛头品顶花翎”。

  “蒙古王公或黄马袿,或亲郡王衔,或紫缰,或朝马,或御前行走,或上蟒袍缎纬。近支王公等:恭王与醇王同……”

  连抬轿人亦赏赐“赏请轿校尉每人二两,执灯等人每人一两”。

  (文/胡燮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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