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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维保二次采购公告
2019-11-18 05:59:00  来源:江苏有线  
 
来源: 江苏有线南京分公司 发表时间: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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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就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维保进行了询价公告,因合格响应人数量未满3名,现重新发布询价公告。如本次公告只有2名合格响应人继续本次询价,只有1名合格响应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因项目管理需要,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现就“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采购编号JSYXNJFGS2019-ZH-001-1)进行询价采购。在此,诚邀有资质的经销商或代理商进行报价。贵公司如有合作诚意,请按要求报价,具体要求附后。

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报价一览

项目及名称

描述

数量(套)

维保时长

维保报价(元)

与省公司项目管理系统接口对接

按照省公司项目管理系统接口对接要求,做好本系统接口开发工作。

1

201911日至20191231

 

系统报表功能完善

按照需方要求提供不少于5张系统报表。

1

201911日至20191231

 

数据迁移

因办公地点变更,完成项目管理系统的所有的数据库、项目资料等迁移到新机房的工作。

1

201911日至20191231

 

软件缺陷修补及故障处理

软件运行中出现的bug修订完善后的软件升级服务,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发生的使用故障。

1

201911日至20191231

 

软件缺陷修补及故障处理

软件运行中出现的bug修订完善后的软件升级服务,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发生的使用故障。

1

202011日至20201231

 

总计价格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一、项目概述

       江苏有线南京分公司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实现项目管理全流程管理,从预算管理、立项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等重要项目管理节点进行全流程管理。

       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于2013年进行项目建设完成。为了继续保持系统的正常、稳定、可靠的运行,需要采购系统维保服务。

二、维保服务规范要求

       维保服务期限内,供方为需方提供全包方式原厂维保服务。

三、商务要求

       1、保修及售后服务

       1.1维保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2在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系统保修服务。保修期内的服务,包括接口开发、报表功能完善、系统缺陷修补、故障处理服务和机房搬迁的数据迁移工作。

       1.4系统保修期后需方可以选择向供方继续购买维保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合同标准。保修期后服务由供、需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2、付款方式及期限

       2.1付款方式:付款以电汇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汇入供方账号内,禁止将货款划入其他账号或支付现金。如供方的收款账号和开户行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通知上须盖有供方的合同章和财务章。

       2.2付款期限:

       (1)2019年合同签订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2019年维保费用的90%,2019年12月31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无维保服务质量问题前提下支付2019年维保费用剩余的10% 。

       (2)2020年1月31日前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12个月维保费用的90%,2020年12月31日起七个工作日、在无维保服务质量问题前提下支付当年维保费用的剩余10% 。

       (3)供应商应于每年第一次付款前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当年维保费用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延迟提供的,需方可顺延付款时间,并不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

       3.1买卖双方均应认真履行维保服务合同,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使维保服务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2在未能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前,未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工程师不得无故离开现场。

       3.2未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供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供方已经提供服务的相应款项。

       3.3如供方在接到需方要求修复的通知后,未能按照本询价函相关条款及供方询价响应文件、询标时做出的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双方共同签订的补充要求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该款项可以在维保费用或供方其他应收账款中直接扣除。

       3.4如供方服务不及时,需方有权另请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或自行修理,除费用由供方承担外,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方还有权拒付维保服务款项并追究供方责任。

       4、技术升级、培训及优惠条件:

       4.1.如需方需要,供方应对保修期内的所有设备提供免费的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4.2.供方在系统软件版本升级后,为需方提供免费的培训。

       4.3.供方承诺升级后的软件没有版权及使用的其它问题,并且到下次升级时可保证正常使用。

       5、合同终止

       5.1维保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协商变更或提前终止维保合同。

       5.2因政策或需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系统废除、设备停止使用等),需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维保合同。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供方发出通知,供方须在收到该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回函给予确认。供方未回函确认的,不影响需方终止合同通知的效力。

四、具体报价响应要求

1、请按要求如实、慎重报价,报价时应对以上维保服务规范要求、商务要求等有关要求中的内容逐条响应和应答,以表格形式做出正(负)偏离表(表样见附件)并予以说明。如未做出具体响应,则将被认为是全部完全响应。

2、请在报价一览表及维保服务规范要求、商务要求应答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用牢固信封封好再加盖骑缝章,寄(送)至我方。同时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 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请在封面标注“项目投资信息管理系统维保报价文件”。寄(送)至:南京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24楼综合办公室 ,接收人:朱志恒(收),电话:025-84562617。

4、报价函送(寄)达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10:00前,逾期恕不接受。

5、谈判地点: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24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6、项目商务联系人:杨剑鹏  电话:025-84562926

项目技术联系人:朱志恒  电话:025-84562617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