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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和省广电局领导到江苏有线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立法调研
2021-07-19 10:32:00  来源:江苏有线风控审计部(法律事务部)  

  为推进《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立法工作,7月13日下午,由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高建新,江苏省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国民带队的立法调研组到江苏有线调研。江苏有线党委书记、董事长姜龙,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国良,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展陪同调研。

  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滕天云,省广电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曹晖,江苏有线企业发展部、风控审计部(法律事务部)、数据公司、市场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参与调研座谈。

  江苏有线高度重视行业立法工作,在接到关于就《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草案)》积极研究提出意见的通知后,迅速组织法务、市场、政企、工程等部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究讨论。

  座谈会上,姜龙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他指出,公司坚持“服务党和政府,创造美好生活”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要求,以新应用、新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以新思路、新技术更好地支撑党委政府采用信息化手段执政为民的需要。一是认真履行宣传思想文化职责,优质安全畅通传输党和政府形象声音;二是加强业态创新,丰富广播电视内容供给,助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立足网络平台优势服务党委政府,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高建新一行参观了江苏有线安播监控大厅和智慧生活馆,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对江苏有线高标准、现代化、多功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挥“党媒政网民屏”功能实现“两效统一”等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省司法厅与省广电局两家立法审核团队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的诉求与建议。江苏有线作为广播电视服务的载体,要加强网络设备基础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策应行业发展规划,更加突出省市县一体化运营模式的示范作用。

  于国民强调,江苏有线作为省属大型文化企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确保有线网络这张网在最关键的时刻,能够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本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制定也体现了江苏先行,为全国公共服务立法工作点亮一盏明灯。

  立法调研组表示,将对江苏有线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为提升我省广播电视治理水平、促进江苏广播电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