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机房安装与装饰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安装与装饰工程(项目编号:JITC-1505BI0812)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地址:镇江市南徐新城南山路61号。 (2)建设单位: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镇江分公司新中心机房是一座独立的三层楼,专门为机房设计建造,面积2555.4㎡,位于镇江市南徐新城恒顺地块,东侧为新的镇江市行政中心和政府信访局,南侧为镇江海关,毗邻镇江城铁车站和万达广场等商业繁华地段。 技术楼楼主体地上3层,一层规划为监控中心和外租机房,建筑面积958.6㎡,层高4.4米。二层为机房,整层建筑面积为958.6㎡,层高4.5米,实际可用面积约为850㎡。三层为备用机房,整层建筑面积为958.6㎡,层高5.0米,实际可用面积约为850㎡。 此次机房工程招标为一期建设,涉及大楼的一层、二层、三层。区域分布如下表所示:
(6)施工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一层、二层、三层 工程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1、机房装饰工程 2、机房电气工程(含机房供电引入及配电、UPS配电、动力及照明配电、防雷接地工程) 3、机房弱电工程(含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工艺桥架系统、监控中心屏幕墙及操作台系统、液晶拼接屏和图形控制器) 4、机房消防工程 5、新风排烟系统 6、空调系统 7、KVM系统 具体各专业、系统施工范围、内容及施工界面详见相关技术要求。 投标人需要进行相应的深化设计;投标人负责消防报审/备案、消防开工证件的获取、消防验收的通过等;投标人需承担机房设备设施区内施工总包单位角色,承担相应的施工组织、配合等工作。中标人工作界面和大楼装修工程的界面存在诸多交叉,需要和大楼装修工程总承包人互相配合、协调。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连续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数量。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应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第4)条资质,则消防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第4)条要求的资质,并且须经过评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投标人应提供与分包单位的专项分包协议。投标人应提供盖章的书面承诺函,承诺机房消防工程通过机房所在地消防验收,并接受将消防验收合格作为竣工验收前提。 5)投标人须出具经审计的2013年及201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开具,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应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7)投标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应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8)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均承担过类似工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要求投标人承担过不少于2个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承担过不少于1个的类似工程。(工程是指:①项目竣工报告时间须为2012年1月1日以后;②面积不小于1500m2,合同须为机房专业工程,不包含土木工程,且去除UPS、空调、机柜、发电机组等设备价格后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③在工程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工程内容等方面相似或超过本项目。),按照标书第七章商务条款7-11表格要求填写清单,必须在标书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应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所提供证明文件必须为投标人与最终用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和最终用户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与其他中间人签订的合同或中间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均无效。 9)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含住房公积金)。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须承诺其提供的主要材料或设备的品牌和型号必须为在产成熟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全系统(包括设备及材料)免费维保,其中主要设备须为原厂维保,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图片或产品彩页装订入投标文件内(技术白皮书备查),主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气柜、显示设备、地板、电缆、彩钢板、桥架、新风系统、动环系统。 13)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由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开据)。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后,上传的电汇底单上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1日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一。 六、现场勘察和答疑: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陈银清 13952887316) 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15年6月17日12:00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 孙烨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83301084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 招标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部门-申婷婷(025-83187752) 需求部门-陈银清(0511-85958115、13952887316,传真:0511-85958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