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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省干蓄电池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13 18:38:00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及省干蓄电池扩容项目、无锡分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省干蓄电池扩容项目,无锡分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ITC-1505AI0809)

  二、项目简介
第一包:蓄电池(用于通信电源)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01

1000AH蓄电池

7组

7组皆用于通信电源下挂蓄电池:3组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4组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

02

500AH蓄电池

13组

13组皆用于通信电源下挂蓄电池:其中4组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1组用于省干蓄电池扩容项目,8组用于无锡分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03

200AH蓄电池

4组

4组皆用于通信电源下挂蓄电池: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 每组4节

04

95平方vrbvr电缆(100米/卷)

6卷

4卷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及省干蓄电池扩容项目,2卷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包:蓄电池(用于UPSEPS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01

200AH蓄电池

4组

用于无锡分公司新机房UPS,每组48节

02

100AH蓄电池

3组

用于无锡分公司新机房EPS系统,每组40节

 

  第三包:通信电源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01

通信电源机架

12台

4台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4台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4台用于无锡分公司新机房

02

监控模块

12块

4块无锡分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4块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4块用于无锡分公司新机房

03

整流模块

76块

16块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12块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48块用于无锡分公司新机房,整流模块需使用48V/50A模块

04

直流配电屏

8台

6台用于无锡分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2台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

05

设备安装及开通调试

12套

4套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4套用于镇江分公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4套用于无锡分公司新机房无锡分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第四包:动力环境监控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01

动环数据采集设备

4套

用于省干波分系统拓扑优化改造(供配电配套)项目

02

温湿度传感器

4台

03

施工及辅材

4套

备注

1、每套应完成一个站点一处温湿度监控及两台通信电源智能通信口监测数据采集并上传南京监控中心 2、本次对动环设备的采购,是在原有动环监控系统上扩容,本次扩容除完成对新增站点的监控外,还应兼容原有23个监控站点的监控数据,使所有站点通过统一的监控平台进行监控。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一包投标人须为制造商。
    2)第一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第二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第三包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选主要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相关货物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可不提供。
    4)投标人必须有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如投标人为制造商也须提供本承诺。
    5)投标人须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出具经审计的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报表。
    6)投标人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由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开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实施过与所投内容类似的项目,且运行状况良好。
    8)投标人须和其在本项目中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已经具有合作关系,并具有成功案例。
    9)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14)制造商须为所在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5)制造商在其提供货物的领域有独立的研发机构,具有业界较为先进的研发成果,能够引领该领域技术发展的方向。
    16)制造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
   (三)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资质要求:
   17)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1569日至20156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00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的所有澄清问题请于2015年6月17日中午12:00前将问题的word版电子文档+扫描的PDF版发送至611zxf@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上注册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澄清与答疑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1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5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 杨磊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83249931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信息

  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帐号:7321810182600023404

  招标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东路4号江苏广电城26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部门-秦晋(02583187815)、需求部门-俞世春(83710600)